索引号: | 431100021/2017-0125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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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卫生填埋,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废弃物也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为有效解决我县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避免造成永久性二次污染,我县拟建设新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坐落于新田县枧头镇新夏荣村,利用光大国际在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方面的优势,采用BOT模式, 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实现垃圾处理“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标,对促进我县人居环境的改善,增加我县新的税源等方面均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拟于2017年5月19日就新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7年5月19日
二、听证会地点
新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
就新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选址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参加人名额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为20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确定,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享有政治权利且关注本项目的我县公民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随机抽取产生。不足20人的,由县住建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09日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节假休息日除外)
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身份证证照片及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xt4767805@163.com。
(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听证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报名时间内到新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办公室(新田县龙泉镇滨河东路40号)报名。
六、参会要求
听证会主办机关将在听证前10天书面通知听证代表。听证代表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并自觉遵守听证会场要求。
七、联系人及电话
新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法制股(新田县龙泉镇滨河东路40号)刘一霖:1387470470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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