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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39/2020-00291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9-07
名称: 永州市商务局关于举行《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文号 :    
永州市商务局关于举行《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0-09-07           来源: 市商务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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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贸市场管理,促进农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永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召开《永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下旬

(二)地点:市商务局11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永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的意见和建议,重点聚焦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市场开办者责任;

(二)场内经营者责任;

(三)取缔市场活禽经营。

三、听证陈述人及旁听人人数

  听证陈述人名额暂定为15至20人,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报名人员中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其中:

  (一)从报名参加听证、年龄18至65周岁、熟悉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关注本立法项目的本市公民中确定听证代表10-15人。

  (二)从报名参加听证的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中确定听证代表5人左右。

  (三)上述(一)、(二)项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本《条例》起草小组邀请相关听证陈述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旁听人员10人,旁听人员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参会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可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1),并可就听证内容附简要材料一份。报名信函请寄至永州市商务局1014室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科。(邮政编码:425000,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南路1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746-8368471;电子邮件报名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YZSWJJSK@163.COM。

(三)参会要求。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确定后,将于2020年9月22日前通知其本人。听证代表须凭身份证或工作(学生)证原件参加听证会,并自觉遵守听证会场要求。

联系人:金柏成,联系电话:0746-8368471。

附件:附件1《永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


永州市商务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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