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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39/2025-01875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5-11-20
名称: 湖南-东盟投资贸易洽谈会会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号 :    
湖南-东盟投资贸易洽谈会会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1-20           来源: 永州市商务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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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东盟·湖南(永州)名优产品交易会将于2025年11月29日-12月1日在永州举办,交易会期间拟在在永州市举行“湖南-东盟投资贸易洽谈会”,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湖南-东盟投资贸易洽谈会的活动现场布置及执行等会务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东盟投资贸易洽谈会会务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9.95万元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特定资格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自行下载附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南路1号永州市商务局1009室。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响应文件一式两份。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永州市商务局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南路1号

联系人:王女士 话:0746-8373369

采购需求磋商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东盟投资贸易洽谈会会务服务项目

二、服务预算和服务周期

项目预算不超过9.95万元,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会议结束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做好参加湖南-东盟投资贸易洽谈会会场布置、相关会议资料准备工作;协调场地租赁工作,做好茶歇安排等;协助做好参会企业组织、注册报名工作;做好嘉宾会见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同声传译;做好相关会务接待服务及酒店现场相关保障服务;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本项目委派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熟悉有关政策文件。

(二)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五、其他说明

(一)服务费结算办法

1.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并通过验收按财政支付程序付全款

2.相关服务费用金额以财政核定为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

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1

磋商报价

以经评审小组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30

2

服务方案

为本次活动制订服务行程和报价方案,梳理工作和服务流程,对活动前准备、活动中衔接、活动后收尾等各环节开展服务方案制订,确保行程安排、活动方案制定、经费预算安排科学合理,要素齐全、具体细化,符合采购要求,操作性,可行性强;工作措施有力,能确保活动准备充分,组织有力,服务热情周到。

计分标准:优秀计40分,良好计30分,一般计20分,较差计10分,未提供不得分。

40

3

技术力量

拟投入有类似活动经验的人员数量,每1名5分,最多计15分(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及项目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15

4

类似业绩

近三年来,投标人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业绩计3分,计满15分为止(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中标公告,否则不计分)。

15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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